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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1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点击数: 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7-12-22

 

来源:县纪委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增强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县纪委查处的1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周至县板房子镇高潮村村委会主任田永军违规领取护林员工资问题

2014年田永军代领两名护林员工资共2.350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田永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追回并还护林员。

2、周至县板房子镇政府干部陈世斌骗取国家危房改造项目问题

2012年陈世斌以家属名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39万元。陈世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周至县板房子镇清水河村党支部书记张兴斌灾情统计不认真问题

20156月,板房子镇清水河村党支部书记张兴斌在灾情统计上报中,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排查不细致,出现漏报,致使清水河村716名受灾群众未享受到国家补贴。张兴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周至县青化镇兴隆村四组组长安毅涛超标准收取灌溉电费问题

20172月至3月,青化镇兴隆村四组组长安毅涛在管理兴隆村两口灌溉井期间,私自将电费由0.5174元提高到1.5元,超标准收取群众费用共1179元。安毅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周至县翠峰镇稻峪村党支部书记任永新骗取国家灾后重建资金问题

2011年,翠峰镇稻峪村党支部书记任永新利用职务之便,提供虚假照片及资料,骗取国家灾后重建专项资金10000元。任永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周至县翠峰镇农林村党支部副书记尹全孝骗取移民搬迁资金问题

2009年,翠峰镇农林村党支部副书记尹全孝利用职务之便,以村民何某的名义,骗取移民搬迁补偿款25000元。尹全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予以司法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7、周至县九峰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王荣斌违规收取学生费用问题

20173月,周至县九峰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王荣斌违规收取学生《成长日记》、《纠错本》等费用共5316元。王荣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周至县集贤镇金凤小学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问题

2015年至2016年,集贤镇金凤小学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未据实收取教职工伙食费,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04万元。校长刘双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该校教师吝东峰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周至县九峰镇魏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禹大纯虚报正职年限多领补贴问题

2012年,九峰镇魏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禹大纯虚报正职年限,获取离任村级正职干部补贴资格,先后违规领取离任村级正职干部补贴3300元。禹大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0、周至县九峰镇魏家庄村原村委会主任雷军虚报正职年限问题

201610月,九峰镇魏家庄村原村委会主任雷军虚报正职年限,获取离任村级正职干部补贴资格,违规领取2016年离任村级正职干部补贴1100元。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1、周至县交通局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执法大队干部张联伟工作不负责任问题

2017710日,张联伟带领5名执法人员对县砂石办发现的18辆装满砂石的半挂车辆进行查扣,在未找到司机无法将查扣车辆开走的情况下,张联伟擅自带领队员离开现场,造成被查扣车辆全部逃离。张联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各镇街、各部门要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中共周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