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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0012-15_E/2013-112900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2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县纪委 文    号:
 

周至县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周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编制了《周至县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分类与编排体系简介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内容编制体系如下:

1、单位简介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领导信息

2、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可公开文件

3、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业务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业务相关的省级法规、规章

业务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4、规划计划

年度工作计划

5人事信息

任前公示

人事任免

公务员招聘

教育培训

6、业务信息

执法监察

纠风工作

效能监察

反腐倡廉教育

改善投资环境

其他

  (二)获取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http://www.jfocs.com/

受理地点:周至县监察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提供。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网络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周至县老城东街3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7117316

传真号码:87111746

电子邮件:zzjw746@163.com

邮政编码:710400

  (二)受理程序 

1、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点击公开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点击提交即可。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即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即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即予答复;一般从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部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